IDC(Internet Data Center)许可证,即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许可证,属于中国工信部颁发的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11类),其核心业务是提供主机托管、资源出租、运维管理等数据中心服务,具体业务范围如下:

IDC许可证允许的业务范围
基础服务(核心)
- 主机托管:为客户提供服务器、网络设备的物理存放空间(机柜、机位、VIP机房)。
- 资源出租:
- 服务器租赁(物理服务器、云主机、虚拟主机)。
- 带宽出租(互联网出口带宽、专线带宽)。
- IP地址出租(IPv4/IPv6地址)。
- 运维服务:设备重启、系统安装、网络监控、故障处理等。
增值服务(扩展)
- 云计算服务(需明确标注):如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需额外符合云服务备案要求),分发网络(CDN)**:需单独申请CDN许可证(B12类),不可直接通过IDC证开展。
- 数据存储与备份:云存储、灾备服务。
- 安全服务:DDoS防护、防火墙、漏洞扫描。
其他配套服务
- 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仅限为IDC客户提供接入,不可向公众提供(需单独ISP许可证)。
- 运维外包:代维客户设备或系统。
IDC许可证禁止的业务
- 自建通信传输网络(如光纤、基站)。
- 向公众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如家庭宽带、企业专线)。
- 未备案的跨境数据服务(需通过国际通信出入口局)。
- CDN、VPN等需单独许可的业务。
注意事项
- 地域限制:许可证按省份/全国划分,需明确覆盖范围。
- 云服务备案:若提供公有云服务,需在工信部完成“云服务备案”。
- 外资限制:IDC业务属于禁止外资领域(需符合CEPA或自贸区政策例外)。
示例场景
- 允许:为某电商公司提供机柜托管、100M带宽出租、云主机租赁。
- 禁止:为小区用户提供家庭宽带接入,或自建跨省光纤网络。
如需开展业务,建议核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并咨询当地通信管理局。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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