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为规范专利代理行业、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部门规章,现行有效版本为 2019年4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357号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的修订版,以下是核心内容摘要:

专利代理机构管理
-
设立条件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
- 合伙人/股东要求:至少有2名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执业满2年)。
- 注册资本:无具体金额限制,但需满足经营需要。
-
审批程序
-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 分支机构需单独备案。
-
变更与注销
- 机构名称、合伙人等重大变更需3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变更。
- 终止经营的,需办理注销手续。
专利代理师管理
-
执业资格
- 通过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 实习满1年并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执业,方可申请《专利代理师执业证》。
-
执业规范
- 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机构执业,不得泄露委托人秘密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 每年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
业务行为规范
-
禁止行为
- 以虚假宣传、诋毁同行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 就同一专利申请或专利案件为有利害冲突的双方代理。
- 伪造、变造法律文件或印章。
-
利益冲突审查
接受委托前需进行利益冲突检索,存在冲突的不得代理。
-
收费与合同
应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码标价,禁止恶意低价竞争。
监管与法律责任
-
年度报告与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需每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年度报告。
- 监管部门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或专项检查。
-
处罚措施
- 警告、罚款:对违规机构或个人处以1万-10万元罚款(如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
- 吊销资格:严重违规(如行贿、重大泄密)可吊销执业许可证或资格证。
- 信用惩戒:列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示。
涉外代理特别规定
- 外国机构在华设立代表处: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不得直接承办中国专利代理业务。
- 港澳台机构:参照涉外规定管理。
最新动态(2023-2024)
- 电子化改革:专利代理机构审批、年检等全面实现线上办理(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
- 行业整顿: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蓝天”行动,重点打击无资质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
查询渠道
- 法规原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www.cnipa.gov.cn)→“政策法规”栏目。
- 执业信息:全国专利代理信息公示平台(可查询机构及代理师资质、信用记录)。
如需具体操作(如申请执业许可、投诉举报),可进一步咨询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专业法律人士。
以上是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