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政策及流程(2024年最新版)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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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法》第19条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
适用情形
- 跨省就业(如从江苏到上海工作)
- 跨制度转移(如企业职工转机关事业单位)
- 户籍迁移(如农村户籍转城镇户籍)
- 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需归集账户
转移规则 | 转移类型 | 个人账户 | 统筹账户 | 缴费年限 | 备注 | |----------------|----------|----------|----------|-----------------------| | 企业职工跨省 | 全额转移 | 12%转移 | 累计计算 | 1998年后账户可合并 | | 城乡居民转职工 | 全额转移 | 不转移 | 折算缴费 | 每1年城居保=3个月职工 | | 职工转城乡 | 全额转移 | 不转移 | 不折算 | 需先停保 |
线上办理流程(推荐)
-
登录渠道:
-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 "掌上12333"APP
- 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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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① 选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② 填写转入地(新工作地)和转出地(原参保地) ③ 上传身份证正反面 ④ 提交后生成《参保缴费凭证》电子档 ⑤ 15个工作日内短信通知结果
线下办理流程
- 原参保地社保局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 新参保地提交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劳动合同复印件
-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4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划转和账户合并
注意事项
- 时效要求:在新参保地缴费后3个月内办理
- 重复缴费:可退还个人账户部分,统筹账户不退
- 临时账户:男50岁/女40岁后首次在非户籍地参保,账户性质为临时账户,不能转移
- 退役军人:军龄视同工龄,需提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常见问题解答 Q:转移后养老金在哪领取? A: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多地满10年在最后一个满10年地领取,均不满10年回户籍地领取。
Q:转移期间断缴怎么办? A:可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但需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含单位部分)。
Q: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 A:需先在新参保地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再按上述流程申请转移。
咨询渠道
- 全国社保服务热线:12333
- 线下咨询:新参保地社保中心"跨省通办"窗口
- 线上咨询: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客服"
建议:优先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如遇到系统信息不匹配,需携带原始档案到线下窗口处理。
以上是对“养老保险转移政策及流程”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