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发明专利用于积分落户的具体细则,主要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及《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2023年最新版),以下是发明专利在积分落户中的关键细则:

积分规则
- 有效发明专利(仅第一发明人)可加分:
每拥有1项加2分,最高加6分(即最多3项)。
注: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计分。
专利要求
- 专利状态:须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处于审查阶段的不计分)。
- 专利权属:专利证书上的第一发明人必须与积分落户申请人姓名一致。
- 专利领域:无限制,但需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的发明专利。
- 时间要求:专利授权公告日须在申报年度前5年内(例如2024年申报,专利需在2019年1月1日后授权)。
材料要求
- 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含发明人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证明专利法律状态有效)。
- 身份证与专利一致性证明(若专利证书未显示身份证号,需补充公证或单位证明)。
注意事项
- 重复专利无效:同一专利内容不得拆分多项申请加分。
- 转让专利无效:专利若发生过转让(变更发明人),转让后的第一发明人不计分。
- 境外专利无效:仅中国发明专利有效,PCT国际专利需已落地中国授权。
申报流程
- 在线填报:通过北京市人社局积分落户系统上传专利证书、登记簿副本等材料。
- 现场审核:部分情况需到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核验原件。
- 公示核查:专利信息将向社会公示,接受异议(如被举报虚假,取消资格)。
政策依据
-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
-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2023年修订)
建议操作
- 提前核查专利状态: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cpquery.cnipa.gov.cn)查询专利是否有效。
- 尽早办理登记簿副本:办理周期约1-2周,避免申报期延误。
如需进一步协助(如专利材料准备或政策咨询),可联系北京市人社局积分落户服务热线:12333。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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