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一键掌握申报要点与截止时间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主要包括):

项目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情况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节目制作投入
合规情况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被处罚情况

✅ 四、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需填报: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等。
  • 截图保存:建议填报后截图或打印回执,作为已报凭证。

✅ 五、未报后果

情况 后果
未按时年报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曝光
连续两年未报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被吊销后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建议操作步骤(简明版)

  1. 登录系统 → 输入机构账号密码(如忘记可联系当地广电局重置)
  2. 填写年报表单 → 保存并提交
  3. 打印回执 → 存档备查
  4. 关注系统状态 → 如被退回,及时修改补报

📞 如遇到问题

  • 技术支持:系统首页有技术电话(通常为总局信息中心)
  • 政策咨询:联系属地广电局(如省/市广播电视局)市场管理科或传媒科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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