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管理部门负责,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文化传媒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使用法人账号登录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包括机构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数量、财务情况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图片):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
|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
|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名称、类型、播出平台) | ||
|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审核周期约10–20个工作日 |
| ⑤ 年审结果 | 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 未通过: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不另行通知,需自行登录系统查询 |
⚠️ 四、常见问题与风险
| 问题 | 后果 |
|---|---|
| 未按时年审 |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虚假填报 | 列入黑名单,影响招投标、融资、合作 |
| 无实际经营 | 被认定为“空壳公司”,许可证被吊销 |
| 节目未备案 | 制作的节目未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视为违规 |
✅ 五、年审通过后的注意事项
- 年审不盖章、不换证,系统状态更新即可
- 若机构信息变更(如法人、地址、股东),需同步申请许可证变更
- 每年仍需继续履行节目备案、版权登记、税务申报等义务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即可填报,建议2月底前完成
- 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1000–3000)
- 系统截图备份:年审通过后,建议截图保存“年审合格”页面,便于招投标或合作时出具证明
📌 附件下载(官方)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模板(总局官网)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和联系方式。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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