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市场秩序。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节目、电视剧、纪录片公司等)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面临许可证作废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如北京:http://gdj.beijing.gov.cn |
| ② 填写年报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表》 | 需加盖公司公章 |
| ③ 上传材料 | 包括:许可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制作业绩清单等 | 格式为PDF或JPG |
| ④ 等待审核 | 广电局审核材料,可能要求补正 | 审核周期约1–2个月 |
| ⑤ 年检结果 | 通过:加盖“年检合格”章;不通过: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结果可在线查询 |
✅ 四、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节目制作业绩 | 一年内是否有实际制作节目(需提供播出证明、备案号、合同等) |
| 人员资质 | 是否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制片等) |
| 财务合规 | 是否有独立财务制度、审计报告是否真实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近一年内无被广电局处罚记录(如内容违规、偷税漏税等)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提供虚假材料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
- 被投诉或立案查处
✅ 六、年检通过后
- 许可证继续有效
- 可继续参与节目备案、拍摄制作、发行等业务
- 可参与电视剧、网络剧、综艺等项目的备案与发行
❌ 未通过年检后果
- 许可证作废
- 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融资等
✅ 七、建议(机构端)
- 提前准备节目制作业绩材料(如备案号、播出平台截图、合同)
- 确保人员社保在册、财务审计报告真实
- 如为空壳公司,建议主动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黑名单
📌 附:常用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col/col88/index.html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专栏:
http://gdj.beijing.gov.cn/zwgk/tzgg/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公司类型,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年检通知链接或模板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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