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的年审: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度审核。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通知,建议12月起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
|---|---|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指定系统(如“北京广电政务服务平台”) |
| 填报材料 | 提交《年度审核报告表》、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财务报表、纳税证明、人员社保、节目制作业绩等 |
| 初审 | 由属地广电局初审材料 |
| 公示与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内标注“年审合格”;未通过或逾期未审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 四、年审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有实际制作节目(需提供播出证明、合同、片头片尾截图等) |
| 人员社保 | 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需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
| 财务与纳税 | 需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纳税证明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近一年内无被广电行政部门处罚记录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社保人数不足或挂靠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提供虚假材料
- 被举报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六、年审结果
| 结果 | 后果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限期整改 | 1-3个月内补正材料,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许可证 |
| 不合格 | 直接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七、年审后注意事项
- 年审合格后,许可证无需换发新证,但系统状态会更新为“年审通过”。
- 若许可证即将到期(有效期为2年),需在到期前6个月内申请延续(不是年审,是换证)。
✅ 八、建议操作清单(2025年版)
| 时间节点 | 动作 |
|---|---|
| 2024年12月 | 准备业绩材料、社保记录、财务报表 |
| 2025年1月 | 登录系统填报年审信息 |
| 2025年2月 | 提交并等待初审结果 |
| 2025年3月 | 若被退回,及时补正 |
📌 附: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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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电局年审通知示例
http://gdj.beijing.gov.cn → 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当地年审通知链接和具体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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