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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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总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四、年报内容(简要)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从业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制作量、发行量、合作平台等)
-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等)
-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 其他总局要求填报的内容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办
- 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融资、上市等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即可登录系统查看填报内容
- 数据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追责
- 保存截图:填报完成后建议导出或截图保存回执
✅ 七、地方差异(注意)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或地方系统同步填报,建议:
- 咨询当地广电局政务窗口
- 或登录省级广电局官网查看通知
📌 示例:北京年报特别提醒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每年会在“北京广电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年报通知,要求:
- 在线填报后打印年报回执
- 加盖公章后邮寄或现场提交
✅ 总结一句话:
每年1–3月,登录总局系统,真实填报节目制作经营情况,逾期可能吊销许可证。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
- 提供年报系统入口链接
- 提供填报模板或样例
- 帮你检查是否已列入异常名录
你只需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指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