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按时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部分类别)
✅ 二、年报时间(以2025年为例)
- 报送时间:通常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系统开放时间: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会提前开放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需在线填写并上传以下信息: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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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情况 |
| 财务情况 |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行政处罚、是否涉及版权纠纷等 |
| 附件上传 | 年度工作总结、财务报表、节目样片链接等(视地区要求) |
✅ 四、年报方式
-
登录系统: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在线办事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使用机构账号登录(首次需注册)
-
填写并提交年报材料
-
等待省级广电局审核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许可证
- 公开通报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如节目清单、财务报表)
- 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有补充要求)
- 如机构无实际经营,也需“零申报”,否则视为未年报
📌 示例:北京广电局2025年年报通知(节选)
“各持证机构请于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登录国家广电总局系统完成年报,未按期提交的,将依法列入异常名录,并影响2026年许可证换证工作。”
✅ 七、如你需要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
- 你是哪家机构?
- 持有哪种许可证?
- 在哪个省?
我可以帮你定位具体年报入口、模板、甚至帮你起草年报内容。
是否需要我帮你查你所在省份的2025年年报通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