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未按时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报)
主要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nrta.gov.cn)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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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等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情况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广播电视业务收入占比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 其他 | 是否参与合拍、引进剧、网络剧备案等 |
✅ 四、未年报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办(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需换证);
- 严重者可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参与招投标、融资、政府项目申报等。
✅ 五、操作流程(简要)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模块
- 填写并提交年报信息
- 打印回执,留存备查(部分省市需线下提交盖章版)
✅ 六、注意事项
- 首次登录需用法人账号注册并绑定许可证;
- 数据需真实,虚假填报将被追责;
- 若机构无实际经营,也需“零申报”;
- 建议提前准备:财务报表、节目备案号、人员名单及社保记录等。
✅ 七、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有本地系统或额外要求,建议:
- 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
- 拨打属地广电局电话确认细节。
✅ 八、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许可证刚办下来,也要年报吗? | 是的,只要持证,无论是否实际经营,都要报。 |
| 年报需要审计报告吗? | 一般不需要,但部分省市或大型机构可能要求。 |
| 可以补报吗? | 通常可在4月前补报,但会被标记为“延迟”。 |
✅ 九、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截图保存提交回执;
- 若机构不经营,考虑主动注销许可证,避免长期空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