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主要包括):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情况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节目制作投入、利润等 |
| 合规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
✅ 四、注意事项
- 零申报也需提交: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年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追责,可能影响许可证续期。
- 保存回执:提交后系统会生成回执或编号,建议截图保存。
✅ 五、未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
| 连续两年未报 |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虚假填报 | 行政处罚,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 六、建议操作流程
- 提前准备材料(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财务报表、节目清单等)
- 登录系统填写并提交
- 打印回执或截图保存
- 关注地方广电局是否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部分地区仍要求)
✅ 七、地方差异提示
-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通过“地方广电局官网”或“政务服务网”另行入口填报。
- 建议:搜索“【你所在省份】+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关键词,查看当地广电局最新通知。
✅ 八、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密码? | 通过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或联系当地广电局重置 |
| 系统打不开? | 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或错峰访问 |
| 许可证过期了? | 需先完成续期,再补报年报 |
✅ 九、模板下载(部分省份提供)
- 登录系统后,可在“年报填报”页面下载Excel模板,填写后上传。
✅ 十、如需帮助
你可以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和机构类型(如公司、工作室、事业单位),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入口或当地通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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