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一键速览合规要点与填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当年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未按时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报)

主要包括以下模块: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等 | | 业务开展情况 | 当年制作/发行/备案的节目数量、类型、名称 | | 财务状况 | 营业收入、利润、广播电视业务收入占比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被处罚、投诉、版权纠纷等 | | 其他 | 是否有外资、是否涉及境外合作等 |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四、年报方式

  1.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2. 账号登录
    使用机构注册时的账号密码登录(如遗忘可联系当地广电局重置)。

  3. 填写并提交
    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确认无误后提交。


✅ 五、注意事项

项目 提示
零申报 即使当年无业务,也需提交年报,选择“无业务开展”并说明原因。
数据真实 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截图保存 提交后建议截图或打印回执,作为已年报凭证。
地方差异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六、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期(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需换证);
  • 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上市等。

✅ 七、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1月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提交并截图 → 4. 关注是否需线下材料 → 5. 4月初确认是否被退回补正 → 6. 完成年报


📌 附加说明

如你持有的是: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电台); 这些年报流程不同,需分别关注总局或地方局的专项通知。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机构、是否已注册系统、是否零申报,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报模板填写指导清单

是否需要我帮你查一下你所在省份的年报通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17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