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当年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未按时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报)
主要包括以下模块: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等 | | 业务开展情况 | 当年制作/发行/备案的节目数量、类型、名称 | | 财务状况 | 营业收入、利润、广播电视业务收入占比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被处罚、投诉、版权纠纷等 | | 其他 | 是否有外资、是否涉及境外合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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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方式
-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账号登录:
使用机构注册时的账号密码登录(如遗忘可联系当地广电局重置)。 -
填写并提交:
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确认无误后提交。
✅ 五、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示 |
|---|---|
| 零申报 | 即使当年无业务,也需提交年报,选择“无业务开展”并说明原因。 |
| 数据真实 | 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 截图保存 | 提交后建议截图或打印回执,作为已年报凭证。 |
| 地方差异 |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或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 六、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期(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需换证);
- 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上市等。
✅ 七、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1月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提交并截图 → 4. 关注是否需线下材料 → 5. 4月初确认是否被退回补正 → 6. 完成年报
📌 附加说明
如你持有的是: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电台); 这些年报流程不同,需分别关注总局或地方局的专项通知。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机构、是否已注册系统、是否零申报,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报模板或填写指导清单。
是否需要我帮你查一下你所在省份的年报通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