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组织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纪录片、动画公司等)
- 广播电视系统内的事业单位或企业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面临许可证作废风险
✅ 三、年审流程(以省级广电局为主)
| 步骤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
| ② 填报材料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包括: - 机构基本情况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 ③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发证机关(多为省级广电局) |
| ④ 公示结果 | 年审合格名单将在省级广电局官网或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公示 |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或吊销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六、注意事项
- 不年审 = 自动失效,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年审不收费,谨防中介诈骗
- 若许可证被注销,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七、建议操作
- 提前准备:1月起即可登录系统填报
- 保留业绩材料:如节目备案号、播出证明、合同等
- 关注官网通知:各省广电局会发年审通知(如“京广电发〔2025〕X号”)
📌 示例:北京年审入口
- 北京市广电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
- 年审专栏:→“政务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入口和通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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