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一键掌握申报要点与截止时间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各地广电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每年一次,是持证机构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节目制作机构管理平台

(主要包括):

项目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持证情况 是否仍持有有效许可证
节目制作情况 上一年度制作、发行、备案的节目数量与类型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部分省市要求)
人员情况 从业人员数量、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奖惩情况 是否受到行政处罚、获奖情况等

✅ 四、注意事项

项目 提示
逾期后果 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换证、项目申报、招投标等
信息真实 虚假填报将被追责,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换证提醒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申请换证,年报是换证前提之一

✅ 五、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密码? 可通过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或联系属地广电局重置
无节目制作是否还要报? 必须报,零制作也要如实填写“无”
已注销公司还需报吗? 如已注销,需向发证机关申请注销许可证,否则仍需年报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洁版)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提交并打印回执 → 4. 保存截图/PDF备查 → 5. 关注是否被退回补正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总结一句话:

无论是否制作节目,每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年报,否则可能影响许可证有效性。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生成一份年报填写模板某省市的具体操作指引,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即可。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18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