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审核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管理部门负责,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文化传媒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审,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广电局官网 |
| 填写年审表 | 包括公司基本信息、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等 |
| 上传材料 | 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等 |
|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不合格需整改或注销 |
✅ 四、年审材料清单(通用)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备注 |
|---|---|---|
| 年审申请表 | 系统填写并盖章 |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 | 扫描件 | |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需盖章 | |
| 节目制作情况汇总表 | 包括节目名称、类型、播出平台等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 专业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 | 有些地区要求提供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人员 |
⚠️ 五、年审不合格常见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
- 提供虚假材料
- 许可证过期未延续
- 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无固定办公场所或无专业人员
✅ 六、年审结果处理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年审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年审不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 许可证注销 |
| 未参加年审 |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自动失效 |
✅ 七、年审系统入口(建议收藏)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北京市广电局年审入口(示例)
http://gdj.beijing.gov.cn → 政务服务 → 年审通知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提交
- 保留节目制作证据(合同、播出截图、备案号等)
- 如无证经营,将被处罚(罚款、没收设备、列入黑名单)
📌 如你需要:
- 年审模板(Excel/Word)
- 某省年审入口链接
- 节目制作清单样本
请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或城市,我可以给你具体链接和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