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核验)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播出机构、网络视听机构等持证单位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不同主体的年审要求略有差异,以下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审要点,供你参考: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 四、年审所需材料(以2025年为例)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说明 |
|---|---|---|
| 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发行情况、社会效益等 | |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需盖章,反映经营状况 | |
| 持证单位基本情况表 | 系统填写后导出 | |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材料 | 如发行许可证、上线平台截图、合同等 |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系统提供 | |
| 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正副本均需上传 |
✅ 五、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常见被驳回原因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交虚假材料(如伪造上线截图)
- 财务报表亏损严重且无合理解释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期
- 被列入失信名单或存在行政处罚
✅ 七、年审通过后注意事项
- 年审通过后,无需换发新证,但建议截图保存年审通过页面
- 若公司信息变更(如法人、地址、股东),需同步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 八、特别提醒(2025年新规)
- 2025年起,总局将联合税务部门核查企业是否真实经营,空壳公司将被重点清理
- 短剧类公司需提供上线平台备案号(如抖音、快手、红果等)
✅ 九、代办建议
如你公司无专职法务或行政人员,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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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本地广电局备案的代理公司(非中介黄牛)
- 费用:800~2000元(视材料复杂度)
✅ 十、一句话总结
3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材料上传,真实经营、材料齐全,基本都能过。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类持证主体(如影视公司、电视台、MCN、短剧公司),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年审清单模板(带填写示例)。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