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一键速览关键数据与合规要点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各省广电局统一组织,要求持证机构每年按时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部分省份)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延长至4月30日)
  • 逾期视为未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登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上一年度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制作数量、类型、收入等)
  • 是否有违规行为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上传)

✅ 四、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内不得申请新的广电类许可证
  •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影响参与政府采购、评奖评优、项目申报

✅ 五、注意事项

项目 提示
密码忘记 联系发证机关重置(省广电局或市局)
系统打不开 换浏览器(推荐IE或Edge兼容模式)
信息填错 提交前可修改,提交后需联系审核员退回
新证也要报 只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就必须年报

✅ 六、建议操作步骤(简化版)

登录系统 → 2. 核对机构信息 → 3. 填写经营数据 → 4. 提交并打印回执 → 5. 保存截图或PDF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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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你不确定是否需年报:

提供你的许可证编号机构名称,我可以帮你查是否已年报、是否逾期、是否被列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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