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一键速览关键数据与合规要点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持证机构,每年需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这是许可证年检/年报制度的一部分,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或不予续期。


适用对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简称“视听许可证”)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年报时间(以制作许可证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

(制作许可证)

  1. 机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2. 人员情况(持证人员、专业人员数量)
  3. 经营情况(节目制作数量、类型、收入、利润等)
  4. 节目制作业绩(列出主要作品名称、播出平台、时间)
  5.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6.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部分省份要求审计报告)

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不予续期
  • 许可证被注销
  • 影响新证申请或变更

操作流程(以制作许可证为例)

  1.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2.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3. 填写并提交《年度审核报告表》
  4. 上传附件(财务报表、承诺书、业绩清单等)
  5. 等待省级广电局审核(部分省份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注意事项

  • 不同省份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广电局或登录省级广电局官网查看通知。
  • 新持证机构也要年报,即使当年无作品。
  • 作品播出平台需为合法平台(如央视、省级卫视、持证网络视听平台)。

模板参考(简化版)

项目 内容示例
机构名称 XX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 (京)字第XXX号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 12部
主要作品 《XX故事》纪录片,2024年5月于央视纪录频道播出
年度收入 人民币380万元
利润 人民币45万元
是否违法违规 否,附承诺书

建议

  • 提前准备财务报表和作品清单
  • 保存播出证明(如播出截图、平台盖章证明)
  • 如无证或不再经营,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黑名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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