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包括):
| 项目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情况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是否亏损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被处罚、投诉、版权纠纷等 |
✅ 四、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要报: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融资、招投标等。
- 截图保存:提交后建议下载并保存年报回执或截图,以备后续换证或检查时使用。
✅ 五、未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
| 连续两年未报 | 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 被吊销后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明版)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提交并截图 → 4. 关注是否被退回 → 5. 保存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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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或地方平台同步填报,建议:
- 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
- 或拨打12345转广电局咨询。
✅ 八、模板/帮助资源
如需:
- 年报填写模板(Excel)
- 零申报样本
- 系统操作截图指南
我可以发你一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给你定制一份。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