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2024年度合规填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要点: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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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内容(主要模块)

模块 内容说明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等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播出平台等
财务情况 年度营业收入、节目制作收入等(可填估算值)
合规声明 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

✅ 五、注意事项

  1. 零申报也需提交: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完成年报。
  2.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
  3. 保存截图:提交后建议保存系统回执或截图,作为已年报凭证。
  4.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许可证每3年换发一次,未完成年报将无法换证。

✅ 六、未年报后果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公示通报
  • 三年内不得申请广电类行政许可
  • 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七、建议操作步骤

  1. 登录系统 → 输入机构账号密码(如遗忘可联系注册地广电局重置)
  2. 填写年报 → 逐项填写并保存
  3. 提交 → 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
  4. 打印回执 → 建议存档备查

📞 如遇到问题

  • 联系发证机关(通常是省级广播电视局
  • 或拨打总局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8500(系统首页有)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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