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
- 广告公司(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网络平台下属制作公司
✅ 二、年审时间(以近年为参考)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通知
✅ 三、年审主要内容
| 审核项目 | 说明 |
|---|---|
| 机构资质 | 是否仍具备法人资格、办公场所、人员等 |
| 节目制作情况 | 上一年度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 违规记录 | 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通报、下架等情况 |
| 人员变动 | 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变更 |
| 财务情况 | 是否依法纳税、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年审所需材料(常见清单)
各地略有差异,以下为通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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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制作节目清单)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 办公场所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无违规承诺书
- 属地广电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等)
✅ 五、年审结果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限期整改 | 需在限期内补正材料或整改问题 |
| 不合格 | 许可证将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 六、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连续2年无实际业务,也可能被注销
- 年审不收费,但需通过属地广电局或国家广电平台提交
- 部分省份已实行线上年审(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七、操作建议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 -
联系属地广电局
北京市广电局、上海市文旅局广电处等,获取本地年审通知模板 -
提前准备材料,3月底前提交
📌 示例:北京年审通知截图(2025年)
北京市广电局每年1月初发布《关于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于3月31日前通过“北京政务服务网”提交年审材料。
✅ 八、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公司去年没拍片子,能过吗? | 可能被评为“不合格”或“整改”,建议写说明报告 |
| 许可证被注销了怎么办? | 需重新申请,流程与新办一致 |
| 可以找代办吗? | 可以,但需确保材料真实,避免虚假承诺 |
如你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或城市,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最新年审通知链接和本地提交入口。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