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未按时年审或年审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暂停使用。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网络节目制作机构(如制作网剧、网综等)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部分省份可能提前通知,需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审申请表 | 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盖章 |
| 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制作节目名称、时长、播出平台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需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由广电局提供 |
✅ 四、年审流程(以线上为例)
-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政务网】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或各省政务服务网(如“北京广电局”)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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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年审表:
上传材料,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 -
等待审核:
一般2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
结果公示:
审核通过后,许可证副本加盖年审章;未通过者需整改或注销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原因 | 说明 |
|---|---|
| 无实际经营 | 一年内未制作任何节目 |
| 虚假材料 | 提供虚假播出证明或合同 |
| 违规记录 | 被举报或查处过内容违规 |
| 未按时提交 | 超过3月31日未年审,视为自动放弃 |
✅ 六、年审通过后
- 许可证副本加盖“年审合格”章
- 可继续从事节目制作、发行、交易等业务
- 可参与网剧、网综备案、拍摄备案等后续流程
✅ 七、未通过或逾期未年审后果
- 许可证作废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备案拍摄等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审计报告)
- 如实填写节目清单(可与播出平台对接获取证明)
- 关注省级广电局通知(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微信群或邮件提醒)
📌 附:各省年审入口(部分)
| 省份 | 年审入口 |
|---|---|
| 北京 | https://zwfw.beijing.gov.cn |
| 上海 | https://zwdt.sh.gov.cn |
| 广东 | https://gdzwfw.gov.cn |
| 浙江 | https://zhejiang.gov.cn |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首次年审,我可以给你具体模板+入口链接+注意事项。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