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一键掌握申报要点与截止时间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监管,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适用于持证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机构等):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未按时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将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线上填报(主流方式)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管理”模块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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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系统(部分省份)

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要求先登录地方广电局系统再同步至总局系统。


✅ 四、年报内容(重点)

项目 说明
机构基本信息 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持证情况 是否持证、是否变更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等
人员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持证情况
违规记录 是否被处罚、投诉等
财务报表 部分省份要求上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证
  • 许可证被注销(连续2年未报)
  • 影响参与招投标、补贴申请、节目备案等

✅ 六、操作建议

  1. 提前准备材料: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等。
  2. 登录系统早填报:3月底系统拥堵,建议2月底前完成。
  3. 保存回执:填报后下载并保存年报回执PDF,以备后续检查。
  4. 关注地方通知:如“北京广电”“上海广电”等微信公众号会发提醒。

✅ 七、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公司去年没业务,也要报吗? ✅ 要报,零申报也要填。
许可证过期了还要报吗? ❌ 不需要,但需重新申请许可证。
忘记密码怎么办? 联系系统客服或地方广电局重置。

✅ 八、联系方式(总局)

  • 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6101(总局系统)
  • 地方广电局:搜索“【省份】+广播电视局官网”→ 找到“制作机构管理”栏目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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