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监管,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适用于持证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机构等):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未按时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将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线上填报(主流方式)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管理”模块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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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系统(部分省份)
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要求先登录地方广电局系统再同步至总局系统。
✅ 四、年报内容(重点)
| 项目 | 说明 |
|---|---|
| 机构基本信息 | 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持证情况 | 是否持证、是否变更 |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等 |
| 人员情况 |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持证情况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处罚、投诉等 |
| 财务报表 | 部分省份要求上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证
- 许可证被注销(连续2年未报)
- 影响参与招投标、补贴申请、节目备案等
✅ 六、操作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等。
- 登录系统早填报:3月底系统拥堵,建议2月底前完成。
- 保存回执:填报后下载并保存年报回执PDF,以备后续检查。
- 关注地方通知:如“北京广电”“上海广电”等微信公众号会发提醒。
✅ 七、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公司去年没业务,也要报吗? | ✅ 要报,零申报也要填。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要报吗? | ❌ 不需要,但需重新申请许可证。 |
| 忘记密码怎么办? | 联系系统客服或地方广电局重置。 |
✅ 八、联系方式(总局)
- 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6101(总局系统)
- 地方广电局:搜索“【省份】+广播电视局官网”→ 找到“制作机构管理”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