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止“空壳公司”或违规操作。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传媒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如制作网剧、网综等)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每年1月左右 | 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年审通知 |
| 材料提交 | 1月–3月 | 各省局组织辖区内机构提交材料 |
| 初审/公示 | 3月–5月 | 省局初审,总局抽查或复核 |
| 结果公布 | 5月–6月 | 公布“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省略有差异)
- 年度审核表(省局下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制作项目、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财务人员出具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样本(如已播出节目片花、版权证明)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省局要求的补充材料
✅ 四、年审结果分类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正常经营,材料齐全,无违规 |
| 限期整改 | 材料不全或存在轻微问题,需补交或说明 |
| 不合格 | 严重违规、长期无业务、虚假材料 |
| 注销/吊销 | 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审或严重违法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节目样本
- 存在违规制作、传播不良内容记录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六、年审未通过的后果
- 许可证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无法备案新剧、新综(包括网剧、网大、网综)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
- 法人/股东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许可证
✅ 七、建议与提醒
- 提前准备:每年12月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1月扎堆
- 真实业务:确保有实际制作项目,哪怕是小成本短剧
- 及时关注省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等
- 可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人负责,可找专业代理公司(但需谨慎选择)
📌 八、查询入口(建议收藏)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公司,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通知入口和材料模板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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