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播电视相关许可证的年度审核或年报报送工作,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按时提交年报:
| 许可证类型 | 是否需要年报 | 主管部门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是 | 国家广电总局/省级广电局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 是 | 国家广电总局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 | ✅ 是 | 国家广电总局 |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2024年为例)
| 事项 | 时间 |
|---|---|
| 年报通知发布 | 每年1月初 |
| 报送截止时间 | 3月31日前(部分地区可能提前) |
| 审核结果公布 | 6月前后 |
✅ 三、年报内容(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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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2023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等)
- 人员情况(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等)
-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被处罚、通报等)
- 附件上传(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节目样片等)
✅ 四、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年检不通过
- 影响许可证续办或换证
- 严重者可被吊销许可证
✅ 五、操作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nrta.gov.cn
登录 → 选择“年报报送” → 选择对应许可证类型 → 填写并提交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财务报表和节目制作清单
- 如2023年无实际制作节目,也需“零申报”
- 如机构已注销或不再经营,需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 如你是:
- 持证公司负责人:建议立即登录系统查看是否已开通年报通道。
- 代办/财务/法务:需确认是否有总局账号权限,避免错过截止时间。
如你告诉我你持有的是哪种许可证(如“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AVSP证”),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年报模板或操作指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