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业绩审核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甲证)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电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2025年为例)
| 事项 | 时间 |
|---|---|
| 年报通知发布 | 每年1月初(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发布) |
| 网上填报截止 | 通常为3月31日前 |
| 省级初审截止 | 4月30日前 |
| 总局终审&公示 | 6月底前 |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机构为例)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人员情况(持证编辑、记者、摄像、导演等)
- 节目制作业绩(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 电视剧、网络剧、纪录片、综艺、短视频等
- 需提供节目名称、备案号、播出平台、时长、合作方
- 财务情况(营收、利润、纳税)
- 违规记录(是否被处罚、整改)
- 许可证是否延续(是否申请换证)
✅ 四、年报方式
📍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路径:
登录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填写年报 → 提交 → 打印盖章 → 报送省级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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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未年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 连续两年未报 | 许可证吊销,不得再申请 |
| 虚假填报 | 行政处罚,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 六、2025年特别提醒
- 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必须年报
- 2025年新取证机构无需年报,但需参加2026年年报
- 短视频、微短剧也需纳入业绩填报(即使未备案)
✅ 七、模板/样例(节选)
| 节目名称 | 类型 | 备案号 | 播出平台 | 时长 | 是否合拍 |
|---|---|---|---|---|---|
| 《都市夜归人》 | 网络剧 | G1110124XXXX | 爱奇艺 | 12集×30分钟 | 否 |
| 《乡村振兴行》 | 纪录片 | G2220124XXXX | 央视纪录频道 | 1集×50分钟 | 否 |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2024年节目备案号、播出证明、合同、发票
- 联系省级广电局:部分省份要求纸质材料+光盘
- 关注官网:每年1月初关注国家广电总局官网通知
📌 如需我帮你:
- ✅ 检查是否需年报
- ✅ 提供年报模板(Excel/Word)
- ✅ 帮你填写样例
- ✅ 提供你所在省份的报送地址
请告诉我:你机构名称、许可证号、所在省份,我可以帮你查是否需年报,并给你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