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监管,是每年必须完成的法定义务,未按时年报可能会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工作室等),无论当年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年报。
✅ 二、年报时间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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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报平台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系统
✅ 四、年报内容(重点)
| 模块 | 内容说明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经营情况 | 是否开展节目制作、发行、代理等业务 |
| 节目制作情况 | 制作节目名称、类型、时长、播出平台等 |
| 财务情况 | 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
| 人员情况 | 持证人员数量、专业人员变动 |
| 合规承诺 | 无违规记录、无被处罚情况声明 |
✅ 五、年报流程(简化版)
-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系统”
- 填写并提交年报信息
- 下载打印《年报回执》或《年报完成证明》
- 部分地区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如北京、上海)
⚠️ 六、未年报的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影响许可证续期(三年一换证)
- 被暂停业务审批(如新剧备案、发行许可)
- 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填报,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保留截图:提交后保存回执PDF,备查
- 关注地方通知:如北京、广东、浙江等地有额外要求(如线下提交、审计报告)
📌 附: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当年没做节目,也要报吗? | ✅ 必须报,填“无业务”即可 |
| 许可证刚下来,也要报吗? | ✅ 只要持有许可证,就要报 |
| 忘记报了,还能补吗? | ⚠️ 部分省份允许补报,但需书面说明理由 |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给你:
- 当地广电局联系方式
- 是否需线下提交
- 是否有补报通道
是否需要我帮你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