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证”):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度审核。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使用法人账号登录 |
| ② 填报年报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 | 包括机构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财务报表、节目样本等 | 需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 | 如北京→北京市广电局 |
| ⑤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 | 不通过需整改或补材料 |
✅ 四、年审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节目制作实绩 | 必须有实际制作或发行节目(如电视剧、网络剧、专题片、动画片等) |
| 人员资质 | 需有3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需社保+学历证明)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近一年内无被广电行政处罚记录 |
| 财务数据 | 需上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可截图) |
⚠️ 五、未年审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审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一年 |
| 连续两年未年审 | 吊销许可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提供虚假材料 | 行政处罚,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 六、年审通过后
- 系统显示“年审合格”
- 无需换证,许可证继续有效(有效期一般为2025年3月31日前)
- 建议截图或打印年审合格页面,备查
✅ 七、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办? | 可提交策划案、剧本、合作意向书等,证明有制作能力 |
| 人员不足3人? | 可临时补缴社保,或提供兼职人员聘用合同+学历证明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审吗? | 不能,需先续证再年审 |
| 年审收费吗? | 不收费,全程线上办理 |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填报,避免3月系统拥堵
- 材料真实:不要伪造节目或数据,容易被抽查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地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确认
📞 联系方式(如北京)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电话:010-55565300(市场管理处)
- 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链接和模板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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