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一键掌握申报要点与截止时间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播电视相关许可证的年度核验或年度报告工作,不同许可证的年报要求略有不同,以下是常见类型的年报说明:


✅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

主管部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
时间: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平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 年报内容(简要):

  • 公司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人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制作数量、类型、收入等)
  • 是否有违规记录
  • 是否仍符合持证条件(如人员、资金、设备等)

⚠️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年报无需缴费,但必须如实填写。

✅ 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年报

主管部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间: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平台:同上(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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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台运营情况(用户量、内容数量、技术架构等)审核机制
  • 是否涉及违规内容或处罚
  • 是否仍符合持证条件

✅ 三、如何操作(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1. 登录:https://zwfw.nrta.gov.cn
  2. 选择“年度报告”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3. 填写并提交《年度报告表》
  4. 下载并打印《年度报告回执》留存

✅ 四、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年报怎么办? 立即补报,并联系属地广电局说明情况,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
公司无业务是否还要报? 必须报,哪怕无制作业务,也要“零申报”。
年报是否等于年审? 不等于,年报是信息报送,年审是资质核验,部分省份可能合并进行。

✅ 五、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保存截图:提交后保存回执截图或PDF,作为已报凭证。
  • 咨询属地广电局:如有疑问,建议直接联系公司注册地的省级广电局市场处或传媒处。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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