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播电视相关许可证的年度核验或年度报告工作,不同许可证的年报要求略有不同,以下是常见类型的年报说明:
✅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
主管部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
时间: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平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 年报内容(简要):
- 公司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人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制作数量、类型、收入等)
- 是否有违规记录
- 是否仍符合持证条件(如人员、资金、设备等)
⚠️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年报无需缴费,但必须如实填写。
✅ 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年报
主管部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间: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平台:同上(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平台运营情况(用户量、内容数量、技术架构等)审核机制
- 是否涉及违规内容或处罚
- 是否仍符合持证条件
✅ 三、如何操作(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 登录:https://zwfw.nrta.gov.cn
- 选择“年度报告”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 填写并提交《年度报告表》
- 下载并打印《年度报告回执》留存
✅ 四、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年报怎么办? | 立即补报,并联系属地广电局说明情况,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 |
| 公司无业务是否还要报? | 必须报,哪怕无制作业务,也要“零申报”。 |
| 年报是否等于年审? | 不等于,年报是信息报送,年审是资质核验,部分省份可能合并进行。 |
✅ 五、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保存截图:提交后保存回执截图或PDF,作为已报凭证。
- 咨询属地广电局:如有疑问,建议直接联系公司注册地的省级广电局市场处或传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