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审核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清理“空壳公司”或违规机构。
✅ 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
✅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审,许可证将被注销
✅ 年审主管单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单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地方单位)
✅ 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审申请表 | 登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换发新证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 财务审计报告 | 上一年度,需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人员身份证明 | 如有变更需同步更新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由系统提供 |
✅ 年审流程(线上+线下):
- 登录系统: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填写年审表,上传材料
- 提交纸质材料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等待审核结果
- 通过年审:换发新证(贴年审标识)
- 未通过年审: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将注销许可证
⚠️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审 → 许可证自动失效,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连续2年未开展业务 → 将被认定为“空壳机构”,强制注销
- 虚假材料 → 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年审结果查询:
登录系统后可查看“年审状态”,也会收到短信或邮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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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贴士:
- 建议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尤其是审计报告
- 若公司无实际业务,建议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单
- 若许可证已注销,重新申请需按新办流程走,不能恢复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查到具体年审入口和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