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含网剧、网络电影、综艺等制作方)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公司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 步骤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属地广电局年检系统 |
| ② 填报信息 | 填写《年度审核表》,上传相关材料(见下方) |
| ③ 提交纸质材料 | 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属地广电局 |
| ④ 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
| ⑤ 结果公示 | 合格名单将在广电局官网公示 |
✅ 四、所需材料(常见)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审核表 | 系统生成,盖章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换发新证(如合格) |
| 年度业务报告 | 包括制作项目、营收、人员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 无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 五、未通过年检的后果
- 许可证作废,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 影响公司参与剧集备案、拍摄备案、发行许可
- 影响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网标)申请
✅ 六、注意事项
- 连续三年未制作节目的机构,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地址、法人、股权变更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年检
- 异地经营需在属地广电局备案
✅ 七、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上海、浙江等)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如机构无实际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通知链接和提交地址。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