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当年是否有实际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可能影响许可证续期或被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报方式
全程网上申报,通过: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 年报系统
✅ 四、年报内容(重点)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业务情况 | 当年制作/发行/备案的节目数量、类型、名称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广播电视业务收入(部分省份要求) |
| 合规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有违规记录 |
| 其他 | 是否参与网络剧、网络电影备案等 |
✅ 五、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要报:即使当年没有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许可证续期。
- 截图保存:提交后建议下载并保存年报回执或截图,作为凭证。
- 地方差异: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或地方系统同步填报,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六、未年报的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续期被拒
- 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证
- 被公示为“失信机构”
✅ 七、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 登录总局平台 → 进入“年报系统”
- 填写所有模块(无业务则填“0”)
-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如要求)
- 提交并下载回执
- 关注地方广电局是否需补充材料
✅ 八、模板/辅助工具(如需)
我可以为你提供:
- 年报填写模板(Excel)
- “零申报”样例文本
- 各地广电局联系方式汇总表
❓你可以告诉我:
- 你是哪个省的?
- 今年是否有节目制作?
- 是否需要我帮你生成一份“零申报”模板?
我可以根据你的情况,给你一份直接可用的年报填写草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