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度检验。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可能略有差异,以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三、年检内容(重点)
| 检查项目 | 说明 |
|---|---|
| 持证情况 | 是否仍符合持证条件(如人员、资金、办公场所等) |
| 节目制作业绩 | 上一年度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 违规记录 | 是否存在被处罚、投诉、违规制作节目等行为 |
| 信息变更 | 法人、股东、注册地址等是否发生变更并及时备案 |
| 财务报表 | 部分地区要求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 四、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填写年报: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表》、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说明等材料。
- 初审:由市级或省级广电局初审。
- 复审:总局或省级局复审。
- 结果公示:通过年检的机构名单将在官网公示。
- 盖章:通过后,许可证副本加盖“年检合格”章。
⚠️ 五、未通过年检的后果
- 限期整改;
- 暂停业务;
- 吊销许可证(连续两年不参加或不合格);
- 影响换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需换发新证)。
✅ 六、所需材料(常见)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备注 |
|---|---|---|
| 年度工作报告表 | 系统填写并打印盖章 |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年检后盖章返还 | |
| 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 部分地区要求 | |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 | 包括节目名称、播出平台、时间等 | |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关注本地通知:各省广电局官网会发具体通知(如“京广电发〔2025〕X号”)。
- 如有变更:先办变更,再年检,否则可能被退回。
📌 示例:北京年检入口
- 网站: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路径:政务服务 → 行政许可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最新年检通知链接和具体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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