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的年检: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线上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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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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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管理系统”
-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填写年报:
- 机构基本信息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如产量、收入、合作平台等)
- 人员变动(尤其是“三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是否仍符合要求)
- 是否有违规记录(被处罚、通报等)
-
提交材料(部分地区需上传或现场提交):
- 年度工作总结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相关人员资质证明(如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 四、年检结果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合格 | 正常通过,许可证继续有效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可能面临吊销许可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开展实际业务(“空壳公司”)
- 人员资质不达标(无三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
- 虚假填报数据
- 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违规内容、被通报)
✅ 六、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年检是每年都要做,不等于换证
- 年检通过后,系统会生成电子年检标识,无需盖章,但建议截图存档
- 若机构注销、停业,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否则仍视为应检单位
✅ 七、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 1月1日起登录系统,填写年报
- 2月底前完成提交
- 3月初关注系统反馈,如有补正要求,及时整改
- 3月31日前确认状态为“年检合格”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旅局等)
- 电话:12345 转广电局窗口
如你是具体公司负责人,我可以帮你列一份年检材料清单模板或填报注意事项清单,是否需要?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