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通知,建议12月起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自查准备 | 机构自查是否符合持证条件(人员、资金、业绩、无违法违规记录等) |
| 网上申报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属地广电局系统,填写年审表 |
| 提交材料 | 上传或现场提交年审材料(见下方清单) |
| 属地审核 | 区/市级广电局初审,省级广电局复审 |
| 结果公示 | 年审合格名单在官网公示,不合格机构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 四、年审材料清单(常规)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
- 年审报告(含机构基本情况、节目制作业绩、人员变动、财务情况);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主要人员材料(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的学历、职称、劳动合同、社保记录);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播出证明、发行合同、备案号截图等);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属地广电局要求的材料(如审计报告、税务记录等)。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原因 | 说明 |
|---|---|
| 无实际经营 | 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业绩 |
| 人员不达标 | 专业人员不足3人或社保断缴 |
| 虚假材料 | 提供虚假业绩或人员信息 |
| 违法违规 | 存在违规发行、内容违规、被行政处罚记录 |
✅ 六、年审结果
- 合格: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不合格:限期整改(通常3个月),整改后仍不合格→吊销许可证;
- 未参加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作废,需重新申请。
✅ 七、注意事项
- 提前准备:12月起整理人员社保、业绩材料;
- 属地沟通:各地广电局执行尺度不同,建议提前电话咨询;
- 许可证有效期:年审≠换证,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到期前需换发新证;
- 系统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审专栏:http://gdj.beijing.gov.cn
✅ 八、建议模板(年审报告目录)
机构基本情况
2. 持证期间节目制作业绩清单(附备案号/播出证明)
3. 主要人员变动情况(附社保截图)
4. 财务状况(可附审计报告)
5. 合规经营承诺
6. 附件(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等)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通知链接和联系人电话。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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