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全流程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证”):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度审核。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平台/方式
① 登录系统 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② 填写年报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数据+节目制作情况 网上填报
③ 提交材料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审计报告等 电子版
④ 初审 省级广电局初审(如北京市广电局) 系统内反馈
⑤ 终审 & 公示 国家广电总局终审,合格名单公示 官网公示

✅ 四、年审重点审查内容

审查项 要求
节目制作业绩 必须有实际制作行为(如电视剧、网络剧、综艺、纪录片等)
财务合规 需提供年度审计报告,无重大亏损或虚假出资
无违法违规记录 近一年内无被广电行政处罚记录
持证情况 许可证未过期、未转让、未出租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节目制作(“空壳公司”)
  • 未提交审计报告或财务造假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办
  •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有违规播出、内容审查不合格记录

✅ 六、年审结果

结果 后果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限期整改 30日内补正材料,逾期吊销
不合格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七、年审后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年审≠续证,到期前需提前60日申请换证
  • 年审合格后,建议打印年审合格截图,用于招投标、平台备案等场景。

📌 八、特别提醒(2025年更新)

  • 网络剧、微短剧、短视频栏目也算节目制作业绩,可计入年审。
  • AI生成内容需备案,未备案的AI节目可能被视为无效业绩。
  • 跨省制作需在“制作地”和“备案地”双重报备,否则业绩可能不被认可。

✅ 九、建议操作清单(2025年3月31日前)

任务 工具/平台 截止时间
登录广电总局年报系统 https://zwfw.nrta.gov.cn 3月15日前
准备审计报告 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3月10日前
整理节目业绩 提供合同、备案号、播出链接 3月20日前
提交年审材料 系统上传+纸质备份 3月31日前

📞 十、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服务热线:010-86091111
  • 北京市广电局:010-65158112
  • 广东省广电局:020-612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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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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