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纪录片、动画片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年检”入口 |
| ② 填写年报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人员变动、无违规承诺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 许可证副本 - 营业执照副本 - 法人身份证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备案号) |
| ④ 初审 | 由省级广电局初审 | 可能抽查或要求补正材料 |
| ⑤ 终审 & 公示 | 总局或省局终审 | 合格名单将在4月-5月公示 |
✅ 四、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影响 |
|---|---|---|
| 合格 | 符合要求 | 继续持证经营 |
| 基本合格 | 存在轻微问题 | 限期整改,下一年度重点审查 |
| 不合格 | 存在严重违规或虚假申报 | 可能被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财务数据
- 存在违规制作、传播不良内容记录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六、注意事项
- 务必在3月31日前完成提交,系统关闭后无法补报。
- 节目备案号必须真实可查(如已备案的网剧、综艺、动画片等)。
- 财务报表需与税务系统一致,避免造假。
- 若机构无实际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吊销影响法人信用。
✅ 七、年检入口(官方)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八、建议
如果你是机构负责人或行政人员,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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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准备节目备案清单(如《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编号)
- 联系当地广电局咨询是否有线下补充材料要求(如上海、浙江等地有额外要求)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给你具体省局的年检通知链接和材料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