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合规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局负责组织实施,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即持证影视公司、制作公司等):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不含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事业单位)。
✅ 二、年审时间(以2025年为例)
- 通知发布时间:通常在每年1月-2月由各省广电局下发年审通知。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多数省份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提交。
- 结果公布时间:6月-7月公布年审结果。
⚠️ 注意:各省时间略有差异,务必关注所在省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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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其他省份大同小异)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节目制作情况、人员变动、财务情况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加盖公司公章 |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 | 提供过去一年制作的节目名称、备案号、播出平台等 |
| 持证人员情况 | 提供持证编导、摄像、制作等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
| 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年审申请表 | 各省广电局官网下载,填写并盖章 |
✅ 四、年审结果分类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 未按规定报送备案或存在违规播出记录
- 持证人员流失严重,不再具备制作能力
✅ 六、年审入口(以北京为例)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
- 全国平台:部分省份已接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版)
- 2月底前:登录所在省广电局官网,下载年审通知和表格;
- 3月中旬前:准备材料,重点整理节目业绩和财务报表;
- 3月底前:提交纸质+电子版材料(部分省份全程线上);
- 6月-7月:查询年审结果,如为“基本合格”立即整改;
- 如未通过:可申请复议或准备重新申办许可证。
✅ 八、特别提醒
- 空壳公司将被清退:2025年起,总局对“无业绩、无人员、无办公地”的三无公司严查;
- 节目备案号必须真实:播出平台需与备案信息一致,虚假备案将直接判不合格;
- 建议提前联系属地广电局:部分省份提供“预审核”服务,可避免正式提交被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