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审核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传媒公司、动画公司等)。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时间。
- 各地可能会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通知。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审核表 | 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下载并填写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盖章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 财务人员及社保缴纳证明 | 证明公司正常运营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 四、年审流程(线上+线下)
-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 - 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填写年度经营情况
- 提交初审:由属地广电局初审
-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部分地区要求)
- 等待结果:通过后在许可证副本加盖年审章
⚠️ 五、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
- 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将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后续项目备案、发行、播出
✅ 六、注意事项
- 务必按时年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不得伪造材料,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异地经营需在属地广电局年审,不能跨省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社保、财务报表
- 若公司无实际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黑名单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办理,但需确保正规
如你告诉我你在哪个省市,我可以帮你查当地广电局的具体年审通知链接和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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