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可能影响许可证续期或被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网上办事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系统
✅ 四、年报内容(简要)
- 机构基本信息(如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从业人员情况(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是否制作、发行、出口等)
- 财务情况(收入、利润、纳税等)
- 有无违规记录(是否被处罚、通报等)
- 许可证是否遗失、变更等
✅ 五、注意事项
| 项目 | 说明 |
|---|---|
| 零业务也要报 | 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许可证续办 |
| 盖章扫描件 | 需上传加盖公章的年报承诺书PDF |
| 联系人更新 | 如联系人变更,需先在系统中更新备案信息 |
✅ 六、未年报的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办(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
- 影响项目申报、资金申请、评奖评优
- 严重者可被吊销许可证
✅ 七、建议操作流程(简化版)
- 登录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年报系统”
- 填写并保存年报信息
- 下载《年报承诺书》,盖章后扫描上传
- 提交并确认状态为“已提交”
✅ 八、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同步提交纸质材料或地方平台备案,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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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录属地广电局官网查看通知
- 或拨打属地广电局电话确认(如北京市广电局:010-86092088)
✅ 九、模板/样例(可索取)
我可以为你提供:
- 年报填写模板(Excel)
- 年报承诺书范本(Word)
- 零申报样例(适用于无业务机构)
✅ 十、需要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是否有实际业务,我可以:
- 帮你检查是否需纸质材料
- 提供你所在省份的年报通知链接
- 给你一份适合你情况的填报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