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广电主管部门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报”或“年度核验”),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方式。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2024年为例)
| 事项 | 时间 |
|---|---|
| 年报通知发布 | 每年1月初(国家广电总局官网) |
| 提交截止时间 | 每年3月31日前(部分地区可能提前) |
| 结果公示 | 每年6月左右 |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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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人员情况(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2023年制作了多少节目、是否发行、是否合拍等)
- 财务情况(营收、利润、是否亏损)
- 违规记录(是否被处罚、是否被通报)
- 许可证是否仍在有效期内
- 是否继续从事制作经营活动的声明
✅ 四、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影响下一年度许可证换发
- 影响项目备案、合拍剧审批、发行许可等
✅ 五、年报入口
- 官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路径:政务服务 → 行政许可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年报系统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如2023年制作的节目清单、合同、发票、人员社保等)
- 如未实际经营,也需“零申报”
- 如许可证已过期或不再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
📌 示例:年报系统截图(2024年)
登录后界面会显示“2023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核验”入口,点击后填写并提交即可。
如你是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的机构,部分省市(如北京广电局)还会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或加盖公章的PDF上传,请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你可以告诉我:
- 你是哪个省的?
- 你持有的是哪种许可证?
- 你是否2023年有实际制作节目?
我可以帮你查具体省份的年报要求或提供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