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全流程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止“空壳公司”或违规操作。


✅ 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网络剧、微短剧制作方等

✅ 年审时间节点(近年惯例):

阶段 时间 说明
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局发布年审通知
材料提交 2月~3月 企业在线提交年审材料
初审/复审 3月~4月 地方广电局初审,总局抽查
结果公示 5月~6月 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1. 年度工作报告(含制作业绩、人员变动、财务情况)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主要管理人员(3名以上)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
  6.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备案号、播出证明、合同等)
  7.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8. 其他补充材料(如股权变更、办公地址变更说明)

✅ 年审结果分类:

结果 含义 后续处理
合格 正常经营,材料齐全 继续持证经营
不合格 材料造假、无实际经营、无制作业绩 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吊销许可证
注销 主动申请注销或连续未年审 许可证作废,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注意事项:

  • 无业绩也可能通过,但需说明原因(如转型、项目筹备中)。
  • 连续2年无业绩可能被重点抽查。
  •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将被自动注销,需重新申请。
  • 全国系统已联网,异地经营也需年审。

✅ 年审入口(全国通用):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登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建议:

  • 提前准备业绩材料,哪怕是微短剧、网络电影备案号也算。
  • 如公司无实际经营,可考虑主动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
  • 如许可证被注销,未来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2025年年审提示(截至2025年6月):

  • 多数省份已结束2025年年审,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已公示结果。
  • 未参审机构已被列入“注销”名单,许可证作废。
  • 若你未参审,建议立即联系属地广电局,确认是否可补审或需重新申请。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已参审是否有业绩,我可以帮你判断是否还有补救机会,或如何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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