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止“空壳公司”或违规操作。
✅ 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网络剧、微短剧制作方等
✅ 年审时间节点(近年惯例):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每年1月~2月 |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局发布年审通知 |
| 材料提交 | 2月~3月 | 企业在线提交年审材料 |
| 初审/复审 | 3月~4月 | 地方广电局初审,总局抽查 |
| 结果公示 | 5月~6月 | 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 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年度工作报告(含制作业绩、人员变动、财务情况)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主要管理人员(3名以上)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备案号、播出证明、合同等)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补充材料(如股权变更、办公地址变更说明)
✅ 年审结果分类: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正常经营,材料齐全 | 继续持证经营 |
| 不合格 | 材料造假、无实际经营、无制作业绩 | 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吊销许可证 |
| 注销 | 主动申请注销或连续未年审 | 许可证作废,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 注意事项:
- 无业绩也可能通过,但需说明原因(如转型、项目筹备中)。
- 连续2年无业绩可能被重点抽查。
-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将被自动注销,需重新申请。
- 全国系统已联网,异地经营也需年审。
✅ 年审入口(全国通用):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登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建议:
- 提前准备业绩材料,哪怕是微短剧、网络电影备案号也算。
- 如公司无实际经营,可考虑主动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
- 如许可证被注销,未来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2025年年审提示(截至2025年6月):
- 多数省份已结束2025年年审,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已公示结果。
- 未参审机构已被列入“注销”名单,许可证作废。
- 若你未参审,建议立即联系属地广电局,确认是否可补审或需重新申请。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已参审、是否有业绩,我可以帮你判断是否还有补救机会,或如何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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