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的年检: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可能略有差异,以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三、年检方式
目前大多数地区已实行网上年检,通过: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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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 四、年检材料(网上上传)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的扫描件或电子版: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1. 年度自查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人员变动、无违规承诺等 | | 2.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 | 3. 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正副本均需上传 | | 4.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需盖章 | | 5.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 | 包括节目名称、时长、播出平台、播出时间等 | | 6. 其他补充材料 | 如变更事项说明、整改报告等(如有) |
✅ 五、年检结果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合格 | 正常通过,可继续经营 |
| 基本合格 | 需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可能被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违规制作、传播节目行为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七、未年检的后果
- 许可证被注销
- 不得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融资、合作等
✅ 八、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1月初:登录总局平台,查看本省年检通知
- 1月中旬:准备材料,撰写自查报告
- 2月底前:完成网上提交
- 3月中旬:关注系统反馈,如有补正及时修改
- 3月底前:确认年检状态为“合格”
📌 小贴士
- 无节目业绩的单位:建议提前准备说明材料(如疫情、转型等原因),否则极易被“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年检是每年都要做,不要混淆。
- 跨省经营:以注册地为准,向当地省级广电局申报。
📞 如需帮助
如你需要:
- 年检自查报告模板(Word)
- 节目业绩清单模板(Excel)
- 某省年检入口链接(如北京、上海、广东)
请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我可以给你具体链接和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