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广电总局或省级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参加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
|---|---|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广电局) |
| 填报材料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表》 |
| 上传附件 | 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许可证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说明、无违法违规承诺书等 |
|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省级广电局终审 |
| 公示结果 | 年检合格名单将在官网公示,不合格机构将被责令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 四、年检重点审查内容
| 审查项 | 要求 |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擅自转让、出租 |
| 节目制作业绩 | 是否有实际制作业务(如无作品,可能被认定为“空壳公司”) |
| 法人/股权变更 | 是否及时备案变更事项 |
| 违法违规记录 | 是否被投诉、处罚,是否存在劣迹艺人参与制作 |
| 财务情况 | 是否正常经营,是否存在虚假申报 |
⚠️ 五、年检不合格后果
- 限期整改(30日内补交材料或说明)
- 吊销许可证(连续两年不合格或严重违规)
- 影响后续申请(如电视剧备案、网络剧备案、发行许可证等)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1月系统拥堵。
- 保留作品证据:如节目播出截图、合同、上线平台证明等。
- 如有变更:提前办理许可证变更(法人、地址、股东等)。
📌 七、常用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专栏(示例):
https://bjgdj.beijing.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给你具体年检入口和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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