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合规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业绩审核报告,也叫“年报”或“年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以国家广电总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项目 说明
机构基本信息 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持证情况 是否仍符合持证条件
节目制作业绩 上一年度制作完成的节目名称、类型、时长、播出平台等
人员情况 主要制作人员名单、资质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节目制作收入等(部分省份要求)
违规记录 是否被处罚、投诉等

✅ 四、年报流程(简化版)

  1.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年度报告”
  2. 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
  3. 提交后等待省级广电局初审
  4. 国家广电总局复核并公示结果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暂停业务受理
  • 吊销许可证(连续两年未报)

✅ 六、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没有制作节目,也要报吗? 必须报,哪怕没有节目,也要“零申报”
年报是否收费? 不收费
可以补报吗? 部分省份允许补报,但需说明理由,可能被警告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节目清单、合同、播出证明等材料
  • 如机构无实际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持有什么许可证,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链接模板下载地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0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