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业绩审核报告,也叫“年报”或“年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以国家广电总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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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说明 |
|---|---|
| 机构基本信息 | 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持证情况 | 是否仍符合持证条件 |
| 节目制作业绩 | 上一年度制作完成的节目名称、类型、时长、播出平台等 |
| 人员情况 | 主要制作人员名单、资质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节目制作收入等(部分省份要求)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处罚、投诉等 |
✅ 四、年报流程(简化版)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年度报告” - 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
- 提交后等待省级广电局初审
- 国家广电总局复核并公示结果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暂停业务受理
- 吊销许可证(连续两年未报)
✅ 六、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没有制作节目,也要报吗? | 必须报,哪怕没有节目,也要“零申报” |
| 年报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可以补报吗? | 部分省份允许补报,但需说明理由,可能被警告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节目清单、合同、播出证明等材料
- 如机构无实际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持有什么许可证,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链接或模板下载地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