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合规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统一组织,主要目的是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按时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节目制作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部分省市也纳入年报范围)

✅ 二、年报时间(以2025年为例)

项目 时间
年报通知发布 每年1月初(总局或省局官网发布)
填报时间 通常为1月1日—3月31日
补报时间 4月1日—4月30日(逾期可能列入异常名单)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需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省级广电局系统填报以下内容: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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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法人、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编导/摄像/后期等岗位分布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纪录片、短视频等)
经营情况 年度营收、利润、纳税情况
合规情况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制作/传播行为
许可证状态 是否续期、是否变更、是否注销

✅ 四、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 地方系统(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
    需登录省级广电局官网“全国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网上直报系统”

填写并提交

  • 在线填写 → 上传盖章扫描件 → 提交审核

审核结果

  • 通过:系统显示“已年报”
  • 不通过:需补正材料,限期整改

⚠️ 五、未年报后果

情况 后果
未按时年报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许可证续期
连续两年未报 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虚假填报 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

✅ 六、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版)

  1. 1月初:关注国家广电总局或省局官网通知
  2. 1月—3月:登录系统,准备材料,填写年报
  3. 3月31日前:提交并确认审核通过
  4. 4月:如未通过,及时补正
  5. 5月后:下载年报回执,存档备查

📌 七、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新办许可证当年要年报吗? 需要,只要持证满一年即需年报
许可证已到期但未续期,还要年报吗? 不需要,但需办理注销手续
年报是否收费? 不收费,谨防中介诈骗

✅ 八、模板下载(部分省市提供)

  • 北京:北京市广电局官网 → “表格下载”
  • 广东:广东省广电局 → “政务服务” → “年报表格”

📞 九、咨询方式

地区 咨询电话
国家广电总局 010-86091718
北京市广电局 010-55565119
上海市广电局 021-24022122
广东省广电局 020-61292812

✅ 十、一句话总结

每年1—3月,登录广电总局系统,如实填写机构经营情况,逾期不年报=许可证作废风险。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链接+操作截图+模板下载地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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