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核验)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不同类别的许可证年审要求略有差异,以下是常见类型的年审要点:


常见需年审的广播电视许可证类型

许可证类型 主管部门 年审时间 适用机构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广电总局/省级广电局 每年1-3月 各级广播电视台、频道频率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视听许可证) 广电总局 每年1-3月 互联网视听平台(如爱奇艺、优酷、抖音等)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省级广电局 每年1-3月 影视制作公司、节目制作机构

年审通用流程(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1. 自查阶段(1月)

    • 检查持证期间是否有违规记录(如被行政处罚、节目内容违规等)。
    • 准备材料:年度业务开展报告、财务报表、纳税证明、节目制作业绩(如剧目备案号、发行许可证)、人员社保记录等。
  2. 网上填报(2月)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或省级系统,填写《年度审核表》。
    • 上传材料:PDF格式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3. 主管部门审核(3月)

    • 省级广电局初审,广电总局抽查,重点核查:
      • 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如注册资本、专业人员、办公场地);
      • 是否存在“空壳”公司(无实际经营、无作品、无人员);
      • 内容是否违规(如未备案上线、传播禁止内容)。
  4. 结果公示(4月)

    • 通过:加盖“年度核验合格”章,许可证继续有效。
    • 整改:限期3个月整改,逾期不合格则吊销许可证。
    • 注销:主动申请或强制注销(如连续2年未提交年审)。

注意事项

  1. 逾期后果:未按时年审视为“自动失效”,许可证作废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2. 业绩要求:节目制作机构需提交至少2部以上已发行或备案的影视作品(如电视剧、网络电影、综艺节目等),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经营行为”。
  3. 动态核查:2023年起,部分省份试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即使通过年审也可能被现场核查办公场所、人员社保等。
  4. 外资限制: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持证主体不得有外资成分(包括VIE架构),年审时会追溯股权结构。

常见问题解答

Q:公司无作品,如何保住所?
A:可联合其他机构作为联合出品方参与项目(需提交合作协议及备案证明),或申请暂停业务(需书面说明,但暂停不得超过1年)。

Q:许可证即将到期,年审和换证能否同时办?
A:需先完成年审,再申请换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交换证材料)。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0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