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检查,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开展业务。
年审适用对象
以下许可证需年审(部分地方或业务类型可能略有差异):
| 许可证名称 | 适用机构 |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各级广播电视台(无线、有线、卫星)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影视公司、节目制作公司(含网剧、网综等)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网络平台(如爱奇艺、优酷、腾讯等)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卫星电视安装服务机构 |
年审时间
- 一般时间:每年 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以当年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后果:未按时年审的,可能面临警告、限期整改、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年审流程(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登录系统
- 登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年度审核”模块
填报材料
需上传或提交以下材料(PDF或扫描件):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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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审核表(系统生成)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持证机构股东结构说明(是否含外资)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
省级广电局初审
- 材料提交后,由省级广电局进行初审(约10–20个工作日)
- 可能要求补充材料或现场核查
总局备案(部分机构)
- 对中央直属机构或网络视听平台,需报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年审结果
- 合格:系统显示“年审通过”,可继续持证经营
- 不合格:限期整改(30日内),整改后仍不合格→吊销许可证
注意事项(高频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公司无实际经营 | 仍需年审,可提交“零业务”说明,但连续2年无业务可能被注销 |
| 许可证过期 | 过期未年审=自动失效,需重新申请,不能补审 |
| 股东变更 | 需在年审前完成许可证变更,否则年审不通过 |
| 外资股东 | 节目制作公司严禁含外资(含VIE架构),年审会穿透核查 |
| 系统无法上传 | 建议使用IE11或Chrome极速模式,或联系省级广电局技术支持 |
地方差异(举例)
| 省份 | 特殊要求 |
|---|---|
| 北京 | 需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报告书》纸质版(加盖公章) |
| 上海 | 要求提供“社保证明”(至少3名员工缴纳社保) |
| 广东 | 对网剧制作机构额外核查“发行许可证”备案情况 |
| 浙江 | 要求提供“版权登记清单”(如有发行节目) |
年审结果查询
- 登录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结果查询” → 输入许可证编号
- 部分省份(如江苏、四川)也可通过省级广电局官网查询
建议
- 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股东含外资的,立即做股权变更(外资退出或剥离)
- 连续亏损或无业务的,考虑主动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强制吊销(影响法人信用)
- 年审通过后,建议打印“年审合格截图”存档,合作平台(如爱奇艺、优酷)签约时需提供
官方文件依据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7号)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202X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每年1月发布)
如需具体省份年审模板(如北京/上海/广东)或零业务情况说明范本,可告诉我,我可以提供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