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许可条件。
✅ 一、年审适用对象
以下许可证需年审: | 许可证类型 | 发证机关 | 年审要求 |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国家广电总局/省级广电局 | 每年必审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省级广电局 | 每年必审(部分省份两年一审)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国家广电总局 | 每年必审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省级广电局 | 每年必审 |
✅ 二、年审时间
- 一般时间:每年 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以各地通知为准)
- 逾期后果:许可证可能被注销或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年度审核表(广电系统填报)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等)
- 财务人员与制作人员社保证明(证明有实际运营)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地方性材料(如审计报告、税务证明等)
✅ 四、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系统
🔗 https://www.nrta.gov.cn - 填写年审表:在线填报年度经营情况
- 上传材料:PDF格式上传所有材料
- 等待审核:2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 盖章回寄:审核通过后,许可证加盖年审章
⚠️ 五、常见驳回原因
- 无实际经营(无节目、无人员、无收入)
- 人员社保不达标(无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人员)
- 提供虚假材料
- 有行政处罚未处理完毕
✅ 六、年审通过后
- 许可证加盖“年度审核合格”章
- 可继续合法开展广播电视相关业务
- 未通过者需整改,整改不合格将被注销许可证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
- 专人负责:建议由法务或行政专员跟进
- 如无证运营:属于非法经营,可能面临罚款+关停
📌 如你提供:
- 你是哪个省?
- 是哪类许可证?
- 是否首次年审?
我可以给你具体年审入口链接+模板+注意事项。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